关于黑河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配备兼职副主任的意见
关于黑河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配备兼职副主任的意见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规定,为完善各专门委员会组织机构,更好的履行专委会职责,经过各专门委员会充分酝酿,每个专门委员会拟设立兼职副主任2-6名,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同意后,经政协黑河市委员会七届4次主席会议通过,现报常委会审议。
刘 洪(女) 兼任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毛 慧(女) 兼任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张 威(女) 兼任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任立华(女) 兼任政协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鹿文成 兼任政协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苏 辉 兼任政协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丁 娟(女) 兼任政协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李 强 兼任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赵启松 兼任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李 海 兼任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于慧玲(女) 兼任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吴景林 兼任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赵鑫宏 兼任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刘 军 兼任政协提案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李 蕙(女) 兼任政协提案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井 然 兼任政协提案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李迎春(女) 兼任政协提案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苏宏理 兼任政协提案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李 鹏 兼任政协提案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杜长兴 兼任政协民族宗教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梁永生 兼任政协民族宗教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庞国柱 兼任政协科教卫体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付振南 兼任政协科教卫体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杨 威 兼任政协科教卫体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谢春河 兼任政协科教卫体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亓东升 兼任政协科教卫体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王静霞(女) 兼任政协科教卫体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