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 2
  3. 3
  4. 4
  5. 5
  6. 6
当前位置:首页 >提案工作>复文选登

6届3次 8号关于提高我市供热温度最低标准的建议 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23 来源:管理员 阅读:850次

关于对市六届政协三次会议

8号提案的答复

井然委员: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供热温度最低标准的建议》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供热事业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1、我市供热温度最低标准是2011年8月12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的:“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18℃”。经过我局和热力供暖公司调查,2018-2019采暖期黑河市有106379热用户,其中18℃以下低温用户37户,其他用户室温均在18℃以上。热用户温度达标率为99.96%。而且综合全省供热情况,我市供热温度和质量也是名列前茅的。

2、目前从供热企业实际情况看,如果提高标准,势必要进行供热网管增加压力,以目前黑河城区地下的供热管网来看,老旧管网居多,腐蚀较严重,如果不修缮管网增加压力,无疑会出现大范围的管道泄漏,影响供热安全。所以要先行维护设施设备,才能考虑提高温度的问题。

3、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制定《黑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其中对室温的要求比原来有所提高。省住建厅关于供热室温也正在调研,有可能会在全省统一考虑提高室温的问题,大概确定哈市和黑河作为试点提温城市。一旦在政策法规上有新标准出台,供热企业会克服一切困难,按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我们通过认真调研对您的提案进行了答复,希望您能够满意,并欢迎您继续关注城市供热,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人:刘剑飞

联系电话:7200036

办结类别:B

委员反馈:电话沟通满意

 

 

 

黑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4月15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