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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黑河市民营企业商(协)会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08-16 来源:管理员 阅读:505次

   黑河市工商联

   市工商联将全市商(协)会改革发展作为工作重点,通过与市民政局、市场监督局等12个职能部门对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调研,了解了相关情况,梳理了有关问题,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我市基本形成了覆盖门类较多的商(协)会体系。据市民政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2020年末,全市商(协)会数量270家,会员数12719个。全市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商(协)会数量71家,会员数3194个。其中,市本级商(协)会47家,会员1606个。县(市、区)24家,会员1588个。全市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商(协)会总数22家、会员数1110个。从统计数据看,71家商(协)会所属企业仅占民企总数的20%,市本级民营企业仅达到10.1%。工商联所属商会企业占全市民企总数仅为7.3%

   二、存在的问题

   (一)商(协)会作用发挥不到位。我市商(协)会覆盖的行业主要有农业产业、文体旅产业等12个门类,新兴产业和新业态极少。各类商(协)会作用发挥不明显,缺乏牵动力、影响力。

   (二)组织建设和运行机制不健全。在与部分商(协)会座谈中了解到,我市商(协)会数量、会员总量偏少,规模偏小,带动作用偏弱,行业代表性不强。

   (三)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不适应。个别商(协)会班子骨干尤其是会长、副会长、执行秘书长层面服务意识淡薄,缺乏管理商会的经验。

   (四)考评退出机制运行不顺畅。在商会清退过程中,需商(协)会法人主动申请注销,民政局才能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商会清理退出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地有效开展起来。个别商(协)会主管部门职责不清晰,业务主管部门和商(协)会相互之间并没有实质性的管理关系,导致一定数量的商(协)会处于自发无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中。

   (五)商(协)会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各级各类商协会党建工作是基层党建工作的一个新领域,目前商(协)会的党建工作基础差,力量薄弱,基层战斗堡垒作用不强。

   三、对策建议

   各级商(协)会要充分发挥联系广泛、渠道畅通、商脉厚重的优势,建设具有中国特色、黑河特点的新型商会组织。

   (一)明确职责发挥业务主管部门作用。要进一步明确规范商(协)会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职责,加强对商(协)会工作的监管和指导,保障商(协)会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二)强化政策贯彻落实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黑河市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黑市办文〔202015号)的通知精神,加大对商会发展相关政策的落实力度,营造商会发展的宽松政策环境。

   (三)提升壮大商(协)会组织能级。要积极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制订商(协)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培育具备“四好”商会建设标准、符合地方企业发展需要的商(协)会组织。探索建立法律维权援助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切实维护商会会员合法权益。

   (四)建立商(协)会考评和退出机制。针对长期不能发挥职能作用,长期不组织会员开展活动,组织机构不健全、不按规定进行组织机构年检的商(协)会组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商(协)会考评办法和退出机制,做好不符合条件商(协)会的清理退出工作。

   (五)创新发展商协会服务经济方式。协调商(协)会加强与发达地区商(协)会建立常态化联系,主动走出去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对接。推动商会加强与俄阿州工商会的交流合作,积极为双方企业经贸合作搭建平台。

   (六)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以协调解决商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探索构建“党建+四好商会+会员企业”三个层面于一体的发展构架。各级宣传部门要及时报道商会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事迹,正确解读相关政策信息。

   (七)推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深度融入。要深入贯彻我市《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商(协)会统战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落实,商(协)会组织要通过建组织、建制度、建台账,推动“部门联动、政商联系、政企联心”,将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融入商(协)会改革和日常工作之中。

   (八)落实工商联对所属商会业务主管部门责任。深化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推动探索打造黑河特色的商会组织,做好“商会+”文章,积极组织与珠海龙商会等内地发达地区商会的企业家来黑河考察交流活动,宣传推介黑河城市品牌。强化商会的社会责任,带动更多民营企业投身社会公益,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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