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协黑河市委员会 关于加强对县(市、区)政协工作联系指导 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政协黑河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县(市、区)政协工作联系指导的实施意见
(试行)
一、沟通协商机制
1.市政协每届召开一次全市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邀请各县(市、区)政协负责同志参加,交流情况、研究问题、部署工作;市政协每年召开一次县(市、区)政协主席座谈会、政协秘书长工作会议,适时召开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对事关全市政协工作大局的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对有关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2.市政协各专委会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各县(市、区)政协对应专委会工作交流会,并视情邀请部分县(市、区)政协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开展学习交流,研讨推动专委会工作。
二、协同履职机制
3.市政协副主席各确定一个县(市、区)作为对口联系点,定期赴联系点开展委员工作室活动,走访住县(市、区)市政协委员,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总结经验,指导工作(建议:马丹同志联系逊克县、朱丽英同志联系爱辉区、冯云同志联系北安市、郭建华同志联系孙吴县、晋文颖同志联系五大连池市、王成武同志联系嫩江市)。
4.市政协加强同主席督办重点提案所涉县(市、区)政协的联动,做好联合调研和提案督办等工作,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
5.市政协加强与县(市、区)政协联动,就共同关注的课题共同选题、协同调研、联合培训、联动协商。市政协各专委会也可与有关县(市、区)政协相关专委会开展联合调研,推动工作成果共享。
6.市政协赴县(市、区)开展视察、调研、考察等活动,邀请住当地市政协委员参加。
三、信息互通机制
7.市政协重要文件制定出台时广泛征求县(市、区)政协意见,加强沟通协商。
8.市政协对全市政协工作有指导性意义的意见、年度工作要点、年度协商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及时印发至县(市、区)政协,便于县(市、区)政协在工作中参考、配合。县(市、区)政协及时将各类政务信息、实践创新成果、优秀履职案例、有效履职方法等报送市政协,实现资源共享、交流互鉴。
四、交流指导机制
9.市政协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性调研,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政协工作决策部署在全市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县(市、区)政协工作的经常性调研,交流指导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省政协和市委反映县(市、区)政协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研究和推动解决共性问题。
10.市政协加强对县(市、区)政协学习培训工作的指导,适时组织一定范围的县(市、区)政协机关干部和政协委员参加市政协学习培训。
11.市政协及时总结和推广县(市、区)政协在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广泛凝聚共识、健全人民政协工作制度、强化委员责任担当、加强人民政协建设等方面的创新经验和创新举措,可视情在市政协网站和“黑河民声”公众号上宣传报道,加强各县(市、区)政协相互学习借鉴。